我司環保工程的文化資訊
新的《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》(環境保護部令第20號)于2011年12月30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,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同時,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4年11月8日公布的《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》(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3號)廢止。新的許可辦法實行資質審批兩級管理制度,有以下特點:一是堅持了運營資質統一監督管理的原則,實行管理程序、認定條件、運營要求、培訓考試要求、證書格式等五個統一;二是提高甲級資質審批標準,引導業態向集約化方向發展,有利于促進運營企業做大做強;三是下放乙級、臨時資質審批權限,既明確了省級環保部門的審批權力,同時對其審批及監管責任也進行了明確,做到責任和權力的統一,對運營資質的審批及其監管將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,從而推動設施運營服務業的發展。
將鄉村土地修建成柏油路,原本是一件為民辦實事的工程,但是,負責建設這一工程的山西省原平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(以下簡稱原平住建局)卻沒有按照法律要求對建設項目進行環評,工程建設時沒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,致使新原鄉柳巷村遭受嚴重污染。原平住建局因此被柳巷村村民岳滿喜告上法庭。
環保部下屬機構中華環保聯合會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1月17日告訴《法制日報》記者,他們已派出公益律師幫助岳滿喜訴訟;中華環保聯合會還向原平住建局發去了律師函件,要求原平住建局停止污染行為,否則將起訴原平住建局。
隨著人類對環境認識的深入,環境是資源的觀點,越來越為人們所接受。空氣、水、土壤、礦產資源等,都是社會的自然財富和發展生產的物質基礎,構成了生產力的要素。由于空氣污染嚴重,國外曾有空氣罐頭出售;由于水體污染、氣候變化、地下水抽取過度,世界許多地方出現水荒;由于人口猛增、濫用耕地、土地沙漠化,使得土地匱乏等等。由此我們可以看到,不保護環境,不保護環境資源,就會威脅到人類社會的生存,也關系到國民經濟能否持續發展下去。
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突飛猛進,新產品的科技含量也產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。從日常生活用品到工業、農業、化工、電子、通訊、軍工、航天、建筑等各個領域,都在日新月異地高速度成長著。企業新產品的生產不再是單一材料的生產模式。為了減少對自然資源的開采,加快了化學工業產品的復合應用,在此稱其為社會產品的節能復合材料。復合材料的生產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也減緩了對自然資源的開發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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